振动给煤机的技术要求

海安永恒振动机械生产的振动给煤机的技术要求有以下几点:
1、供方应具有往复式振动给煤机技术的开发、研究、设计、制造的能力。并且有成功的运行业绩。成功的运行业绩是指在设计负荷下具有高度的可靠性、经济性和适用性。
2、往复式振动给煤机应根据现场安装位置及工作环境进行现场设计,并提供方案设计图纸,在满足有关标准的前提下,力求系统简单可靠。 
3、所有设备均正确设计和制造,振动给煤机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设备结构应满足方便日常维护需要。 
4、振动给煤机的零部件采用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
5、外购配套件,应选用节能可靠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检验合格证。
6、对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或更换的部件提供备用品,并能比较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所采用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并且是新型的和优质的。 
7、各转动件均应转动灵活,没有卡阻现象。润滑部分密封良好,没有油脂渗漏现象。轴承在运行时的大振幅、温升、温度应满足制造标准。
8、外露的转动部件均设置防护罩,且便于拆卸。
9、振动给煤机中的结构件钢材在下料前进行喷丸预处理。
10、设备及部件的噪声符合各方面标准规定的要求。 
11、在技术协议书和合同规定的文件中(包括用纸、计算、注释、使用手册等),都采用国际单位制(SI)。 
12、提供设备是全新的并有可靠的设计。设备零部件的制造过程有良好的工艺,不能采用易于磨损、腐蚀、老化的材料和结构,检修和更换易磨损的零部件按合同规定提供备用品。 
13、在提供设备制造过程中将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包括必要的处理、检验和试验。
14、提供设备的机械零部件具有良好的互换性,所有的设备和材料能满足电厂所在地区的环境及设备所使用工况条件的要求。 
15、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本规范书规定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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